皖招考〔2025〕39 号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26年4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考学校、委托开考厅局、自考学习服务中心: 现将《2026年4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
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自考省际转考工作的通知》(皖招考函〔2015〕275号)文件规定,现将我省2026年上半年省际转考工作通知如下:一、转出办理1.申请时间:2月25日9:00-2月27日17:00。2.办理方式:考生登录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考平台”,网址:https://zk.ahzsks.cn)提交转出申
皖招考〔2025〕37号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教育考试机构、主考学校、委托开考厅局、自考学习服务中心: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及课程建设,规范课程免考管理,经研究制定了《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现将我市202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办理事项通知如下,请在我市参加自学考试且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仔细阅读,并按要求提交毕业申请。一、办理条件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课、毕业论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申请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自
安徽省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将于11月10日15时左右公布,考生可登录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https://zk.ahzsks.cn)查询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可在11月11日9:00-12日17:00点期间,通过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予受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评卷点进行成绩复查
各位考生: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5-26日进行,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赴考和考试安全有序,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一、做好考试准备(一)掌握考试有关要求请考生在考前认真阅读知晓《考场规则》和《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答题卡填写注意事项》。我省自学考试实行
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自考省际转考工作的通知》(皖招考函〔2015〕275号)文件规定,现将我省2025年下半年省际转考工作通知如下:一、转出办理1.申请时间:8月27日9:00-8月29日17:00。2.办理方式:考生登录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考平台”,网址:http://zk.ahzsks.cn)提交转出申
2025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经过市教育考试院初审,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主考院校复审,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现已基本办理完毕。除公安管理本科和部分特殊情况考生外,其余考生的毕业证书已经制作完成。为让考生可以尽快拿到毕业证书,市教育考试院将于近期发放已经制作完成的毕业证书。考生可以通过皖事通APP(选择“合肥市”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考院校、委托开考厅局、自考学习服务中心:现将《2025年10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下载地址:2025年10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
服务中心代码服务中心名称联系电话3401001安徽新华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0551-658729863401003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0551-638183083401004安徽工商职业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0551-
安徽省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阅卷工作已经顺利完成,成绩将于4月28日10时左右公布,考生可登录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http://zk.ahzsks.cn)查询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可在4月30日17点之前,通过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予受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评卷点进行成
各位考生: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2-13日进行,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赴考和考试安全有序,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一、做好考试准备(一)掌握考试有关要求请考生在考前认真阅读知晓《考场规则》和《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答题卡填写注意事项》。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
皖招考〔2025〕2号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务管理(本科)等4个专业的通知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主考学校、自考学习服务中心: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高等教育需求变化,针对部分自考专业报名人数逐年下降的实际,结合我省专业调整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务管理(本科)
皖招考〔2025〕1号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考学校、自考学习服务中心: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要求,决定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
皖招考〔2024〕51号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考学校、委托开考厅局、自考学习服务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开考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
